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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私家调查: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3-08-16 11:16:21 阅读 220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事,尤其是在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时是没有办法和平解决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只能通过起诉离婚来解决。那么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呢?接下来就由诉宁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双方之间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破裂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被告拒绝出庭的法院会缺席审判,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 离婚诉讼中准于离婚的条件: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郑州私家调查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各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收监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离婚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2、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 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法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主持调解;调解无效,判决,离婚诉讼结束。 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以上就是由诉宁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的信息,由上可知,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双方之间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被告拒绝出庭的法院会缺席审判。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诉宁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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